龙田街道验收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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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验收合格 三同时验收合格 废气设施验收达标 废水设施验收达标 环保验收合格
2020年4月29日,《*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竣工后均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审查《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经修改、完善并达到要求后,建设单位向**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龙田街道验收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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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要求后,**批准《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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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通过国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企业投产(经营)后,是否应当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应当办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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